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 校际联考工作会议在我校召开

作者: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3-01-06浏览:1581 分享到

1月6日,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工作会在我校召开。西安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宝杰,西安音乐学院副院长、联考考务领导小组副组长仲廷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联考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君,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联考领导小组成员封辉出席会议。全体考评专家、各考试组和考务组负责人、考场纪律监督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处长岳晓融主持。

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对联考考务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通报了陕西省2023年音乐类、舞蹈类联考报名情况及各项筹备工作,以及考试实施细则和评分原则等,同时通报了联考考评人员遴选产生办法及相关纪律要求,宣读了《考评人员守则》《考场纪律监督员工作职责》《考评人员违规处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会议指出,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近年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不断加强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明晰定位、规范管理、择优选拔、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会议强调,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新时代高考新定位和新要求,把考生、家长、社会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站在为国选才高度,高质量完成好此次组考任务。要严格考务组织与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全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要加强考官的选聘管理,规范选聘程序,严格审核监督,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对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此次联考是我校连续第13年承办完成组考工作。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校际联考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不断健全制度体系、落实工作责任,较好完成了历年来的联考组考工作。今年以来,我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努力克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联考组织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安排,陕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工作将于1月7日至10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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