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了2014年—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参评的2个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个授权领域(音乐、舞蹈)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每6年进行一轮。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此次我校顺利通过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统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向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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