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和院党委会的要求,2010年7月9日上午,院纪委书记王平同志与新提升使用的4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王平同志指出: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在2010年2月24日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确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这里就进一步为我们指明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
王平同志强调:作为新提升使用的4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行为规范,务必做到五个必须、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要求大家认真、仔细的阅读全文,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严肃党的纪律。
最后,王平同志给新提升使用的4位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同志们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真正把读书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积极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二是加强实践,紧密联系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克服自己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维和做法,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形成一个团结的班子、团结的群体、团结的队伍;四是勤政廉洁,警钟长鸣。正确对待金钱、权力,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院纪监审办公室主任李康同志宣读了《西安音乐学院新任干部廉洁承诺书》。4位新提升使用的同志,分别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大家表示:一定要珍惜院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对自己的信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最后,4位同志在廉政承诺书上郑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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