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6•9国际档案日”——走进档案

作者:冯增勤发布时间:2016-06-07浏览:1150 分享到

编者按:档案是人类文明的载体,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档案无处不在,档案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6月9日是世界第9个“国际档案日”,也是我国第4个“国际档案日”。为进一步增强我院毕业生档案意识,为毕业生顺利走向社会提供及时服务,学院党政办综合档案室就毕业生关心的档案问题进行了整理,现以“毕业生档案知识问答”的形式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毕业生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关心、关注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档案知识问答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部分毕业生对档案不了解、不关心,甚至毕业几年了,都不知道自己的档案放在何处,似乎认为“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在现实生活中,大学毕业生的个人档案仍然有多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保留原来的干部身份;二是办理工作调动时还需要个人档案;三是参加公务员招考,需要个人档案来确认身份;四是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要档案记录作依据;五是出国政审,公证时要查阅个人档案等。可见,个人档案就是一个人的人生履历,弃置不理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3.什么是毕业生档案托管?

档案托管是政府部门为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科技人才合理流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服务工作,是简化毕业生和科技人才调动工作,调派档案的工作方式和手段。档案托管可以高效、公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凡通过双向选择,择业期内已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以上单位工作但没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毕业生;复习考研的各类毕业生,均可将其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为托管。   

5.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档案后享有哪些服务?

就业政策咨询,毕业生报到接收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保留原有身份认定,办理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评定、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管理,办理转接户口关系,代理养老保险的有关手续等。   

6.毕业生档案袋中装有哪些材料?

我院毕业生档案袋中主要装有以下材料:(1)入学时带来的档案;(2)党、团材料;(3)高校入学通知书;(4)新生登记表;(5)本科生军训登记表;(6)上学期间校级以上奖、惩表;(7)本科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8)高校毕业生登记表;(9)学业成绩表;(10)学位证明;(11)毕业生体检表;(12)硕士毕业生有整套毕业材料;(13)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联>;(14)干部档案转递单;(15)档案清单。   

7.毕业生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

答:档案转递地址为报到证上的单位,学院每年在7月23日左右,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毕业生档案。学生若需查询,可以通过咨询学院档案室(029-85237939),获取快递详单上的13位邮件号码进行查询,查询方式分为客服电话(11183)、网站(www.ems.com.cn)、手机邮局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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