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工作会在我院召开

作者:范莹发布时间:2016-01-18浏览:1252 分享到

2016年1月17日,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工作会在我院召开。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书记吴介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我院党委副书记张立杰,我院纪委书记王平、副院长安金玉出席,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处长郝春怀、副处长刘浩泓以及来自全省16所高校的230名评委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主任赵军伟主持。    

会上, 安金玉宣布了本次联考的考评办法、评委分组名单以及考务工作条例。王平强调了纪律监察工作条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考评人员守则》,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树立陕西省联考工作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工作氛围。     

吴介军在讲话中指出,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推进考试规范化管理,深化考试方式的创新改革,实现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是人才选拔质量的关键,更是推进教育公平和维护社会正义的关键。针对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他要求评委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考试纪律,并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充分认识联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联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认真、公正、负责地投入到专业课联考的评分工作中去;二是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御考场不正之风,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良好形象;三是要遵章守纪、相互协作、恪尽职守,确保本次考试安全、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张立杰代表我院作总结讲话,对陕西省招生办的信任以及全体评委和考务人员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他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端正考风考纪的重要性,坚持考试标准,排除干扰,遵守考试纪律,顺利完成2016年联考工作。    

 

主席台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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