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第23届“校园之春”省大中学生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作者:团委发布时间:2012-12-20浏览:1136 分享到

2012年12月18日,共青团陕西省委发文,表彰在第二十三届“校园之春”陕西省大中学生文化艺术节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我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另有多名学生获奖:林诗昊、万芊、韩颖、贺松凯获诗歌朗诵大赛二等奖,舞蹈系杨众国获吉他大赛二等奖,声乐系贺方林获歌手大赛三等奖,音乐教育系许梦云获“十佳主持人”。

“校园之春”陕西省大中学生艺术节是由省教工委、团省委、陕西省学联共同举办,每年一届,是展示我省素质教育成果、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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