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下午,我院召开“自觉践行道德规范,争做优秀人民教师”主题座谈会,热烈庆祝第28个教师节。党委书记安宁,院长赵季平,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卫国出席,中青年教师代表和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孙卫国主持会议。他首先宣布了学院对王恪居等教师的表彰决定,并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他讲到: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展现广大教师的工作成绩和风貌,我们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以座谈会的形式欢聚一堂共庆我们神圣的节日,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在热烈的气氛中,与会教师代表结合自己的工作踊跃发言。大家纷纷表示:珍惜学院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将党和国家给予教师的尊重、社会给予的荣誉、学院给予的关怀作为践行职业目标的动力,从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起,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日常教学之中,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随后,赵季平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发言,并感谢广大教师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讲话中,他回顾了 “教育思想大讨论”,认为这项活动为确立我院“特色发展、高地建设、国际视野”的办学理念,提升我院核心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说明了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保证高质量教育的基础;强调在拓展国际视野的同时更不能忘记自身内涵的建设,尤其是德育的全面建设;希望大家团结一致,积极发挥广大教师在学院发展中的动力和潜力,稳中求进,深入落实省委提出的实现一流音乐学院的目标。
最后,安宁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求大家牢记党和国家的重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着力增强教育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要求大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以精湛的学术素养提升自己,以大爱之心要求自己;深刻理解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内涵,努力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教书育人模范。三是希望大家珍惜学院目前发展的良好局面,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为创建一流音乐学院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党委书记安宁讲话

院长赵季平讲话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卫国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文章录入:宣传部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