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委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作者:陈铭发布时间:2011-03-17浏览:1141 分享到

为使新提任处级干部更加明确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更加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承担的责任,2011年3月15日下午,纪委书记王平对学院党委新提任的6位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纪委书记王平首先通过对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的学习,要求全体新提任处级干部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并从四个方面对他们提出要求:第一,认真学习、领悟、践行《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从政理念,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尤其要正确处理好自身在对待名利、对待权力、对待民主集中制度、为人处事、社会交往、生活作风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二,模范遵章守纪,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做到三个“不动摇”:即从自身做起不动摇,严肃认真不动摇,一以贯之不动摇。第三,坚持严于律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第四,强化他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王书记强调,各位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实施责任追究。 

对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王书记则明确要求,第一,要严格要求自己,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尤其要算清“四笔帐”,即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自由帐;要把好“四道关”,即思想关,小节关,情感关,奢好关;要做到“四讲”,即讲学习讲进步,讲责任讲贡献,讲诚信讲团结,讲清正讲廉洁。第二,要求真务实,用求真务实之心、求真务实之劲、求真务实之计、求真务实之勇,扎实做工作,全力谋发展。最后,王书记希望全体新提任处级干部保持平常心,严于律己,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尽快适应新岗位,胜任新工作,做出新业绩。 

院纪监审办公室主任李康同志发放《廉政准则》手册,宣读了《西安音乐学院新任干部廉洁承诺书》,6位新提升的干部分别进行了任职表态。并在廉政承诺书上郑重签名。 

 

 

纪委书记王平讲话 

 

纪监审主任李康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文章录入: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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