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实施新的课时津贴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1-03-15浏览:1141 分享到

2011年3月14日下午,学院召开了关于改进课时津贴管理以及实施办法的专题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卫国对新的课时津贴管理办法做了具体解读,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以及各系、室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白陆平主持。

孙院长指出:近两年来,随着我院办学规模扩大、教师职称提高等因素,加之课时费在填报、审核环节的不严密,导致确实存在课时量虚高、授课时间不足等突出问题。按照去年底院班子工作务虚会讨论精神,为了更好的加强管理,切实做到两个“刚性”要求的落实,通过分析计算,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本学期拟采取“总量测算、额度拨付、系级管理、主任负责、专人落实、节约留用、超额不补、职能部门总体把握”的方式改进现行课时费管理办法,使教学投入逐步实现效益最大化。

人事、财务、教务部门负责同志就各教学单位课时费额度及其它问题做了补充解释。课时津贴管理的改进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系一级抓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投入逐步实现效益最大化。新的课时津贴管理办法自本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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