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作者:陈铭发布时间:2010-09-15浏览:1143 分享到

9月15日下午在学院五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题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学习会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卫国主持。 

院纪委书记王平对《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的内容做了细致的解读。此《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反腐倡廉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既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又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院党委书记安宁强调说:《规定》的贯彻实施,对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惩治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我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规定》从思想上要有认识,按照《规定》要求,为下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好准备工作。 

 

 

党委书记安宁讲话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孙卫国主持专题会 

 

纪委书记王平解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专题会会场 

文章录入: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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