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国同志担任我院正厅级副院长

作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0-06-15浏览:1267 分享到

6月13日下午,党委书记安宁受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在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上宣布:省委决定,孙卫国同志任西安音乐学院正厅级副院长。安书记说:这次省委对孙卫国同志的职务任命,体现了省委对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学院全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学院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省委对孙卫国同志长期以来努力工作的认可。今后班子成员要精诚团结,发奋工作,为把我院建设成为一流音乐学院而继续努力! 

孙卫国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省委的决定是信任,也是重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一要更加努力地学习。向书本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向班子学习,维护团结,摆正位置,牢记身份,准确定位,维护好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的权威,切忌自作主张、越权越位,与班子其他成员要相互体谅,求同存异,善于沟通;向群众学习,培养自己的宽广胸怀、平和心态和健康心理;二要更加勤奋地工作。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以高度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加快建设一流音乐学院上下功夫,在促进学院发展上见实效;三要更加严格地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院党委、院纪委和广大师生的监督。 

最后,全体与会人员以热烈的掌声向孙卫国同志表示了祝贺! 

 

孙卫国同志简历 

 

孙卫国,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陕西洛南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6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职称。 

1981年1月自西安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毕业后留校工作至今,历任团委书记、院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院办主任、院长助理等职;1999年9月任党委委员、副院长;2001年1月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2010年5月任西安音乐学院正厅级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正厅级)孙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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