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卫国在培训学院二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秦派二胡专场音乐会乐队排练、舞蹈系和附中教室调整与拆除音乐厅相关联的资产处置等工作。分管院领导史军胜、王平、白陆平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经过研究讨论,作出了如下安排决定:
一、关于乐队排练问题。学院决定秦派二胡乐队从7月9日至7月15日集中进行排练。期间,学生每人每天伙食标准为15元(中、晚餐),经费从乐团自留经费中支出。后勤处安排就餐地点,调剂好伙食,保持集中就餐。学工部安排好住宿,保持相对集中住宿。
二、关于教室调整问题。音乐厅拆除后,舞蹈系减少了2个排练教室,从今年大学和附中招生数量上看,绝对数明显增加,舞蹈排练教室严重缺乏,附中教室出现不足。决定:
1.将4号教学楼701计算机教室和702电脑语音教室改造为舞蹈教室,将701、702教室搬迁到该教学楼5层,将5楼的两个绿色网吧搬迁到乐器厂,上述教室的改造由教务处、基础部和电教中心共同负责,教务处牵头。涉及教学设备增加购置事宜,国资办杨景鑫和纪检审办公室赵军伟参与。新改造的舞蹈教室由后勤处负责施工。
2.由于附中招生人数增加,教室和住宿问题凸现。决定将附中429琴房改造为教室,将1号学生公寓女生部第6.7.8层调整为附中女生住宿区,将3层以西调整为附中男生住宿区,进行封闭式管理。教室改造由后勤处负责,宿舍调整由学工部和附中协商解决。
3.鉴于目前教务处教具科场地非常狭小,决定将教具科搬迁到乐器厂三楼,以解决教具科用房紧张、管理不便的问题。教具科内部设置由教务处提出方案,后勤处负责施工。教具科搬迁到新址后,教务处要对教学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关于音乐厅国有资产的处置问题。音乐厅现有教学设备、舞台设备由国资办负责,调剂到院内其它教学场地使用,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
会上,还研究确定了资产公司和后勤处库房使用问题,对院内宣传牌内容更新进行了明确。(骆玉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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