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动员会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将于3月1日至10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2月28日下午,学校召开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工作动员会。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全体考评教师,考试组、考务组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纪检员、招就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仲廷虎主持。 会议现场会上,副院长强陆平通报了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基本情况及各项改革政策。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学校持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对《西安音乐学院招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同时印发了《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实施方案》,召开考务人员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去年招生考试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对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实施细则、评委人员产生、评分标准、考务分组、考试流程、疫情防控等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格要求,确保专业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刘晓霞宣读《招生考试考场纪检员工作职责》并讲话。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评委、考务人员要强化对考生、对工作、对学校负责的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针对性
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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